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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代書有問題---111年贈與稅提高了,最後有詳述,請多利用
110年底,陸續幾件贈與及二親等間買賣(二親等間的買賣視為贈與)案件,當事人第一句話,我的這一件贈與稅高不高,其中有一間是台南市區的大套房,市價大概300多萬,我一聽就告訴他:放心,你這一間不會有贈與稅。他一臉狐疑:市價超過300多萬,比220萬高很多耶.....
以上這個案例,是我在此首先要分享的,在不動產的贈與方面,贈與金額的計算,不是以市價為認定標準。在我國,不動產的認定為土地及其定著物,也就是土地價格會有計算基礎,定著物也有計算基礎,土地方面,是以當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為準,定著物我們最常接觸到的是建築改良物,簡而言之,也就是房子,房子的計算標準就是房屋課稅現值。
請記得上述的案例所說的計算標準,第二件案例中,比較市價與贈與稅課稅標準之間的差異。
第二件案件,為一間三房的電梯大樓外加一個平面車位的使用權,在目前市價銀行預估為500萬,可貸金額為350萬,因為是二親等間的買賣,在申報贈與稅時,土地公告現值為189萬,房屋課稅現值為39萬,合計為228萬,超過110年的免稅額220萬。所以,如果需要課稅的話,是以超過的8萬為計算標準(當然,因為是實際上買賣的案件,所以在提出相關的資料可以申報免徵)。在此,可以看出,市價與課稅標準,還是有一定的落差
最後介紹111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提高了喔!
已經由110年的220萬的免稅額,提高到244萬了喔!如果有需要贈與的朋友,可以善加利用(溫馨提醒:贈與很方便,可以不用資金流向,但是,以後的房地合一稅會課徵的很重,請特別注意,需要了解者,請私訊或查閱拙作,王力宏夫妻房屋贈與那篇有詳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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